商标是企业核心无形资产的重要载体,守护商标权等同于筑牢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根基。但仍有部分商家心存侥幸,试图通过 “蹭名牌”“搭便车” 的投机手段,窃取他人品牌热度谋取违法收益。事实上,市场对这类行为零容忍,国家层面更在持续加大对 “傍名牌”“蹭流量” 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山东泽雨饮品有限公司就因生产销售 “大窖” 系列饮料,同时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被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 23 万元罚款,违法所得及涉案产品也被依法没收。

一、案例复盘:“大窖” 仿冒 “大窑” 的违法事实
首先需明确的是,内蒙古大窑嘉宾饮品有限公司依法持有 “大窑”“大窑嘉宾” 等系列商标的专用权,且所有商标均在法定保护期限内,其品牌在华北地区的饮品市场已形成较高知名度,橙红色罐体、波浪形纹路等包装元素更是成为消费者识别的显著标识。
而山东泽雨饮品有限公司自 2024 年起,持续生产、销售标注 “大窖”“大窑佳滨” 等字样的饮料 —— 从标识来看,“大窖” 与 “大窑” 仅一字之差,且字体设计、视觉呈现高度趋同,被告还刻意在产品外包装的显著位置突出使用该标识;从包装装潢来看,被告产品的色彩搭配、图形选择、文字排列方式,甚至整体视觉风格,均与内蒙古大窑公司的产品高度近似。

更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端已出现明显混淆:部分销售商将 “大窖” 与 “大窑” 并称为 “大窑嘉宾系列同款”,抖音平台上也有大量与被告关联的账号,以 “大窑同款” 为噱头进行侵权产品的招商与宣传,普通消费者在选购时极易误认。经核查,被告涉及的侵权产品包括 “大窖” 系列饮料 13783 包,违法经营额超 4 万元;此外,该公司还生产了 “塞拉宝大窖菠萝味饮料” 等多款仿冒产品,共计 10288 包,部分已流入市场。
二、法律拆解:双重违法的认定逻辑与依据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后续审理环节明确,被告的行为同时违反《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 “双重违法”,具体认定逻辑如下:
1. 商标侵权:“混淆可能性” 触发法律红线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商标侵权的核心判定标准是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本案中,被告生产的 “大窖” 饮料与内蒙古大窑公司的 “大窑” 饮料同属饮品类别,属于 “同一种商品”;“大窖” 与 “大窑” 的文字标识在读音、字形上高度近似,且被告通过 “突出使用” 的方式强化这种关联性,结合 “大窑” 品牌已有的市场知名度,足以让消费者产生 “两者为同一品牌或关联品牌” 的误认。这种行为本质是 “借他人品牌信任度引流”,属于典型的商标侵权。
2. 不正当竞争:包装装潢 “克隆” 破坏市场秩序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禁止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被告不仅在商标标识上 “碰瓷”,更在包装装潢上进行 “全面克隆”—— 从罐体颜色到纹路细节,再到文字排列的位置与字体,均刻意模仿 “大窑” 产品的设计风格。这种 “整体视觉混淆” 的设计,不仅损害了 “大窑” 品牌的独特辨识度,还让消费者在选购时难以区分正品与仿冒品,破坏了饮品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因此构成不正当竞争。
值得一提的是,山东泽雨饮品有限公司并非首次涉侵权纠纷。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此前已多次因侵害他人商标权、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农夫山泉、达利食品等知名企业诉至法庭。此次 “大窖” 事件再次暴露其 “以仿冒为生” 的经营模式,而 23 万元罚款及没收措施,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 “屡犯不改” 的 “傍名牌” 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三、风险警示:仿冒的代价远不止 23 万罚款
从表面看,23 万元罚款似乎数额有限,但对企业而言,仿冒行为带来的连锁风险更为致命:
品牌信任危机
消费者误购 “大窖” 后发现并非 “大窑” 正品,不仅会对仿冒产品产生抵触,还可能连带对同类品牌失去信任,形成 “信任危机传导”,被告后续再想推出原创产品,将面临消费者的天然质疑。 信用档案污点
多次侵权记录若被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直接影响其后续融资、供应链合作 —— 合作方可能因 “失信风险” 拒绝合作,金融机构也可能收紧贷款审批,阻断企业长期发展路径。 市场淘汰加速
在消费者品牌意识日益提升的当下,“仿冒” 标签会让企业失去核心客群,而随着监管打击力度加大,仿冒产品的生产、销售渠道将持续受限,最终难逃被市场淘汰的命运。
四、企业指南:从确权到维权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
“大窖” 仿冒 “大窑” 的案例,为所有企业敲响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警钟。结合本案经验,企业可从以下四方面构建保护体系:
1. 前置确权:筑牢商标保护的 “第一道防线”
核心商标优先注册
在业务启动初期,就将品牌核心标识(如文字、图形、组合商标)申请注册,获取商标专用权,避免 “先用后注” 导致的权利空缺。 防御性注册布局
对有发展潜力的品牌,可在关联商品类别(如饮品企业可覆盖食品、包装材料等)、近似标识(如 “大窑” 可注册 “大窑嘉宾”“大窑经典” 等)进行防御性注册,防止他人 “打擦边球”。 动态监测续展
定期核查商标有效期,提前 6 个月办理续展手续,避免因疏忽导致商标失效;同时通过商标监测平台,实时追踪近似标识的注册申请,及时提出异议。
2. 内部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搭建专属管理机制
规模企业可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部门,中小企业可指定专人负责商标、专利等事务,明确 “申请 - 维护 - 维权” 的全流程职责。 常态化培训赋能
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专项培训,覆盖研发、设计、销售等全岗位,让员工理解 “商标近似风险”“包装装潢侵权边界”,从源头避免无意侵权。 证据留存制度化
妥善保存商标注册证书、研发记录、产品设计稿、销售合同等资料,对电子文档可通过电子数据认证、时间戳等技术固定创作时间,为后续维权提供扎实证据链。
3. 主动维权:多维度打击侵权行为
“行政 + 司法” 双轨并行
参考内蒙古大窑饮品的应对策略,发现侵权后可同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快速查处、没收产品)、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制止侵权),形成维权合力。 规范证据收集流程
发现侵权产品后,通过公证购买、截图存证等方式固定证据,明确侵权产品的生产厂家、销售渠道、销售数量,避免因证据不完整影响维权效果。 积极应对被诉情形
若自身被诉侵权,需第一时间核查标识使用的合法性,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出具商标近似性分析报告,配合调解或应诉,避免因消极应对导致高额赔偿。
4. 源头合规:规避侵权风险
企业在产品研发、包装设计、品牌宣传前,应开展全面的知识产权合规审查:委托专业机构排查商标近似性、包装装潢相似度,确认无侵权风险后再推进上市;对不确定的标识或设计,可提前与商标权人沟通,获取授权后再使用,从源头杜绝违法风险。
五、尊重知识产权才是企业长久之道
在当前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完善的背景下,“蹭名牌”“搭便车” 的投机行为早已行不通 —— 法律的严惩、市场的排斥、消费者的不信任,都会让仿冒企业付出高昂代价。对企业而言,与其绞尽脑汁 “借他人热度”,不如沉下心来深耕原创:通过技术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通过品牌建设积累市场信任,以自主创新构建核心优势。
毕竟,商标与包装装潢不仅是产品的 “外衣”,更是企业信誉与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唯有严格遵守《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坚守商业道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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