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 9 城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证据标准与裁判尺度统一

 行业资讯    |      2026-03-23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侵权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直接影响**效果与案件走向。针对故意销毁账簿等阻碍侦查行为,相关司法意见明确了全额认定的处理规则。

  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通过做假账导致成本无法查清,司法机关可直接将销售收入认定为违法所得。这一举措目的是统一证据标准,贯彻严格保护理念,确保权利人合法权益得到实质**维护。

  生产经营与销售行为的违法所得计算规则

  关于生产行为产生的违法所得,认定时按违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对于广告费、物流费、包装费、房租、人员工资及水电燃料费等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均不予扣除。销售行为产生的违法所得,则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

  在违法提供服务的情形下,违法所得按全部收入扣除服务中所使用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特别是针对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通过会员充值、广告收入产生的违法所得,一般应全额认定,租用或购买服务器等犯罪工具投入及人员工资不予扣除。

  商业秘密侵权损失与披露获利的认定逻辑

长三角 9 城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证据标准与裁判尺度统一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但尚未披露或使用的,损失金额可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合理许可使用费确定。认定时需综合考虑商业秘密类型、商业价值、许可**质、范围、时间及行业一般标准等因素,并核实许可合同是否实际履行或备案。

  在认定重大损失或商业秘密价值时,应与被鉴定为具有非公知**的秘点相适应,根据侵权产品本身的价值及其在成品利润中的贡献比例合理确定损失数额。因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获得的财物或其他财产**利益,应当直接认定为违法所得。

  故意销毁账簿情形下的不利后果承担

  取证过程中,若被告人能提供原材料来源证人证言或购进价款转账记录,经核实后可计算并扣除相应成本。但对于存在真假商品混同或虚假刷单交易的情况,若只能提供部分成本证据且无法进一步核实,将结合扣押物品、销售清单及证人证言等综合判断。

  对于犯罪嫌疑人故意销毁账簿、做假账或以其他方式阻挠侦查,导致生产销售成本无法查清的,应由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可直接将销售收入认定为违法所得。当非法经营数额、销售金额及违法所得数额均能查清时,按照处罚较重的认定犯罪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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