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案例:驰名商标“老干妈”的侵权纠纷及解析
案情回顾:原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老干妈”文字注册商标,该商标在国内外广为知名。被告A食品有限公司制造、销售的牛产品包装上使用了“老干妈味”字样。贵阳老干妈公司认为A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驰名商标专用权,并提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均认定A公司存在侵权行为,并作出相应判决。
一、进入案件核心:驰名商标专用权与禁用权的特殊性
在我国,《商标法》赋予了商标权人专用权和禁用权。对于驰名商标而言,由于其具备的内在价值和广告功能,其禁用权的边界往往大于专用权。科技进步和国际贸易的发展使得驰名商标在品牌宣传上的价值愈发重要,保持其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不受到干扰成为权利人的核心诉求。
二、商标的双重使用:识别与广告
本案中,涉案产品突出使用了被告自己的注册商标“牛头牌及图”,而“老干妈味”字样位于中部,字体偏小。传统混淆理论认为,“商品来源存在混淆的可能”是商标保护的基础。但驰名商标因其广告效应,即使无混淆,仍可能侵害权利人的利益。从商标的功能视角来看,商标使用可以分为“识别性商标使用”和“广告性商标使用”。被告用涉案驰名商标来描述自己的产品,虽不属于识别性商标使用,但却属于广告性商标使用,符合判定商标侵权的前提条件。
三、合理使用与商标侵权的边界
“描述性使用”并不是与“商标使用”并列的一个概念,而是作为“商标使用”中的一种合理使用情形。在本案中,被告A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是争议焦点之一。法院认定被告的使用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而是构成了对驰名商标的侵权。
法官说法:对于驰名商标而言,由于其巨大的品牌价值,权利人需要更广泛的禁用权来保护其权益。本案中,“老干妈”作为驰名商标,其专用权的边界与禁用权的边界存在特殊性。从商标的功能视角出发,可以将商标使用分为识别性和广告性使用。被告虽然强调了其描述性使用意图,但在本案中并未构成合理使用的情形。其行为构成了对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深圳帆顺知识产权是一家专注于知识产权保护业务的公司,核心业务涵盖线上监测、平台投诉、采买鉴定、诉讼维权等六大板块。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综合解决方案,精准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各类痛点。针对本案的情况,帆顺知识产权的专业团队可以帮助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供有效的建议和策略。如有需求,欢迎通过网站的联系方式免费咨询。一、案例背景及概述
随着国内外贸易的蓬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作为商标战略深入实施的时代背景,企业在培育驰名商标上付出了巨大努力。侵犯驰名商标权益的行为也日益增多。本案涉及到一起驰名商标侵权纠纷,被告A公司将其牛产品命名为“老干妈味”,引发争议。本文将深入探讨该案所涉及的驰名商标侵权问题以及淡化式侵权与混淆式侵权的区分。
二、涉案产品及其与驰名商标的关联
涉案产品上虽然印有的是“老干妈味”字样,并确实添加了“老干妈”牌豆豉,但“老干妈”作为原告所拥有的驰名商标,并不能被简单地视为一个描述性词汇来使用。本案中,被告A公司的行为易引起消费者将涉案产品与原告贵阳老干妈公司之间建立不当联系,将“老干妈”商标的商誉投射到涉案产品上。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
三、驰名商标侵权中的混淆式侵权与淡化式侵权
识别性商标使用与广告性商标使用均属于商标使用。随着实践积累,驰名商标侵权的前提不再局限于识别性商标使用行为,还包括广告性商标使用行为。混淆式侵权与淡化式侵权是其中的两种主要形式。混淆式侵权主要体现在被诉侵权人将权利人的商标作为识别标识使用,导致消费者对来源产生混淆;而淡化式侵权则主要体现在被诉侵权人在包装、宣传中使用权利人的驰名商标,起到广告作用,甚至标注了自己的商标,导致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减弱。
在本案中,被告A公司将涉案驰名商标作为牛产品的系列名称,用涉案驰名商标描述自己的产品,这种行为可能导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混淆,同时也可能淡化涉案驰名商标的显著性。有必要对驰名商标作出反淡化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A公司的生产、销售行为侵犯了原告贵阳老干妈公司所拥有的涉案商标专用权和禁用权。
四、深圳帆顺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深圳帆顺知识产权是一家专注于知识产权保护业务的公司,核心业务涵盖线上监测、平台投诉、采买鉴定、诉讼维权、行政查处和刑事打击六大板块。该公司由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和资深知识产权律师团队搭建,构建了“线上+线下”“生产+销售”全链条侵权治理服务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综合解决方案。对于本案而言,帆顺知识产权的专业团队能够精准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各类痛点,帮助企业高效、零成本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有需求的客户可以通过网站的联系方式免费咨询。
五、总结与分析
本案涉及一起典型的驰名商标侵权纠纷。被告A公司将涉案驰名商标作为自己产品的系列名称使用,这种行为可能导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混淆,同时也可能淡化涉案驰名商标的显著性。通过对混淆式侵权与淡化式侵权的区分,以及对商标使用行为的深入解析,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驰名商标保护的必要性以及传统混淆理论在现实中存在的局限性。随着国内外贸易的蓬勃发展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有必要对“商标使用”进行扩大解释以适应现实需求。帆顺知识产权的专业服务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的稳定。